号: 059702453/202304-00014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日期: 2023-03-23 17: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政策解读】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来源:安徽省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23 17: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6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投放力度,省政府统筹资金13亿元,设立省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经省政府同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印发了《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明确了补偿范围、条件和标准,规范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推动加大普惠型贷款支持力度。

本政策针对银行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从贷款类型、重点地区等不同维度提出风险补偿标准,引导金融机构降低风控标准,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充分考虑与重点领域的衔接。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省级将给予市级50%的补贴,同时对首贷、信用贷等贷款提高了补偿比例,并向皖北地区和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予以政策倾斜。

强化风险补偿政策发挥协同效应。

通过设立省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引导各市出台相关风险补偿政策,形成省市联动格局。利用风险补偿政策的出台推动奖补政策数字化定义,逐步实现奖补政策的“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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